教育部來函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來函檢送「中華民國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份
報名參加人員須與該議題具業務承辦相關性或學術研究相關性並經專簽核准者,始得以公假登記前往。
各單位或同仁如有申請需求,請備妥申請書暨相關證明文件循行政程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