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勞動教育,請符合條件且有意願之教師向勞動部提出申請擔任勞動教育種子教師
依行政院111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9319號函規定略以,自112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課程新增「轉型正義」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