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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16 十月 2025 17:31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115年1月1日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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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1150101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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