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1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本校各系(所)如欲推薦參選,請檢具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先移送各學院,經院教評會審議後提出推薦人選,系(所)及學院推薦人選可分行政組及教學組,各組至多推薦1名候選人,並於111年2月18日前(星期五)移人事室彙辦,請查照。
教育部辦理111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本校各系(所)如欲推薦參選,請檢具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先移送各學院,經院教評會審議後提出推薦人選,系(所)及學院推薦人選可分行政組及教學組,各組至多推薦1名候選人,並於111年2月18日前(星期五)移人事室彙辦,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