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校「113年對接產業創新硏發補助徵件」,收件至113年1月12日(星期五)17:00止,敬請教師踴躍申請,申請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對接產業創新硏發補助計畫試行要點」(如附件一)辦理。
二、 依據本校「113年對接產業創新硏發補助徵件公告」辦理(如附件二),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 申請資格:
1. 申請「智慧電動載具」、「淨零科技」、「智慧醫療照護」三項領域之教師形成「團隊特色」或「個人特色」研究,能充分展現本校新世代特色。
2. 計畫主持人需為本校專任(案)教師。
3. 團隊特色計畫為建立跨世代傳承之精神,研究團隊成員具有至少1位為45歲以下之教師優先補助。
4. 個人特色計畫不限年齡但亦優先鼓勵45歲以下教師申請補助。
5. 避免重複補助原則,相同計畫不得於校內外及其他單位重複申請補助,且單一教師僅能申請一案為限。
(二) 申請補助教師應檢附文件及配合事項:
1. 依徵件公告時程,提出具體計畫書,附上預計於113年7月31日前簽約完成產學或醫院合作承諾書(申請表件如附件三,主要技術內容以4頁為限)。
2. 至少搭配1門課程,可包含微學分課程。
3. 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至少1項指標。
(三) 補助金額與執行期程:
1. 每案申請補助金額最高上限一案補助20萬元業務費為原則,且應不超過於申請資料中承諾書所載合作廠商出資經費之1/2,最終核定金額以審查結果為主。
2. 執行期程:113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指本補助案期程,非簽約之計畫案期程)
3. 核定後先行分配補助金額之1/2為原則,期間經產學合作計畫案(除國科會計畫外)完成簽約或經學校簽准之醫療系統合作計畫案成立後(須於113年7月31日前簽約完成),始得分配補助剩餘之1/2金額(仍需於113年度依教卓中心規定時程支用完畢),如最終簽約金額不達原合作方承諾出資金額,以致簽約金額之1/2低於核定補助金額等情形,則第二期款將依實際情形按比例扣除。
4. 本補助經費編列原則應與欲簽訂之產學合作計畫直接有關,然第二期款經費編列使用則非執行計畫所需,而需與鏈結之課程相關。
(四) 經費來源:教育部高教深耕經費。
(五) 本次結果公告預計以書函或Email方式通知申請教師審查結果。視本次徵件情況辦理,如預算未用罄,則再辦理第二梯次徵件。
三、 採紙本與電子方式同步申請,請填妥計畫申請表件(如附件三),上傳可編輯之電子檔(如PDF)至:https://reurl.cc/Ny9936,並紙本核章後送產學處。
四、 敬請各院系協助轉發予教師知悉,歡迎教師踴躍申請。相關附件下載路徑:https://reurl.cc/5OEy8V。
五、 上開資訊若有疑問,請洽詢承辦人林子語小姐 (05-5342601#2755;linty@yuntech.edu.tw)。
六、 旨揭補助方案待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後方成立,優先鼓勵預計簽成30萬以上產學案之教師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