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專案助理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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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產學處 | 員額 | 1 名。 |
職稱 | □ 行政助理。 □ 行政助理。 □ 約用助理。 ▇ 其他 專案助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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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性質 | ▇ 定期契約:期間自 112 年 09 月 15 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本業務為短期性工作,期滿將視業務需求及工作表現再行續約。) □ 不定期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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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 薪酬 |
每月支領新台幣 32,814 元(學士學歷)(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 ||
工作 項目 |
1.教育部基補二產學型專案教師、工程師、博後等聘任、彙整送審資料等。 2.本處高教深耕計畫成果彙整,KPI指標成果達成、報告彙整及成效系統填報。 3.協助秘書執行任務編組專業技術研發與服務中心設置與評鑑及推動事宜。 4.產學社群聚落活動、專案家族、點子銀行等高教執行項目開案、執行辦理。 5.本處管理費、結餘款、年度預算(非高教)經費、臨時預算運用及請購、核銷。 6.支援全處辦理會議、參觀訪問接待。 7.辦理及督導大樓空間清潔、修繕與維護工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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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應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4.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且配合度高,具電腦office文書處理及公文撰寫能力、具學校行政工作、專案規劃經驗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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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程序 |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進行「公開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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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二、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1.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4.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三、請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產學處」,封面標題書明「應徵產學處專案助理(職代)」,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17:00)親送需求單位(產學處二樓AI201),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顏先生(05-5342601轉2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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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3.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概不另行個別通知。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4.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5.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6.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7.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8.本公告悉遵循相關法令,無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求職就業歧視內容。 9.本校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徵本職缺並經通知綠取者,均應於報到日前請辭現職職缺(結束現職之勞動契約)並依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月支薪酬依本職缺公告辦理起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