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博士後研究員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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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產學處 | 員額 | 1 名。 |
職稱 | □ 行政助理。 □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 約用助理。 ▇ 其他 博士後研究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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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性質 | ▇ 定期契約:期間自 112 年 9 月 15 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 □ 不定期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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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 薪酬 |
每月支領新台幣 61,218 元(博士學歷)(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 ||
工作 項目 |
1.博士後研究員負責執行產學處與校級計畫,包含計畫相關內容執行、資料整理與蒐集、協助計畫執行、簡報製作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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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 應具有博士以上學位。 2.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 具獨立研究、撰寫計劃書能力。 4. 具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5. 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且配合度高,具電腦office文書處理及公文撰寫能力、具學校行政工作、專案規劃經驗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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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程序 |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進行「公開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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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二、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1.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4.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三、請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產學處」,封面標題書明「應徵產學處博士後研究員」,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17:00)親送需求單位(產學處二樓AI201),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林小姐(05-5342601轉2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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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3. 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概不另行個別通知。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4.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5.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6.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7.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8. 本公告悉遵循相關法令,無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求職就業歧視內容。 9. 本校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徵本職缺並經通知綠取者,均應於報到日前請辭現職職缺(結束現職之勞動契約)並依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月支薪酬依本職缺公告辦理起敘。 |